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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5:02:23  浏览:980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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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办函〔2005〕190号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3号)和《关于组织做好200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5〕57号)的要求,全国200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基本结束。经统计,全国共有14000多人报名参加2005年度考试。

  鉴于报名考试人数较多,时间紧、任务重,为方便考生考试,减轻考生负担,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决定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设置考点,各地考试考务工作由各地环保局和人事考试机构共同承担。有关考试考务文件将由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人事 职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部考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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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海南金海股份有限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海南金海股份有限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6年11月11日 证监发字[1996]33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南金海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已经我会证

监发字[1996]332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和[1996] 169

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对申购资

金到位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申购冻结资金的利

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3天)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 其余部分存放在交易所设置

的专户。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的明细磁盘报送

我会。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佳木斯市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基层信息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报送程序,畅通信息采集报送渠道,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和水平,参照《黑龙江省政务信息报送质量评价办法》,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政务信息实行信息质量量化评价标准,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驻外机构上报信息采用情况,包括:采用信息数量、采用信息标题、领导批示情况、质量量化分值。
  第三条 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实行记分制,一条信息被同级多个载体重复采用的,不重复记分,只记最高采用得分。
  第四条 政务信息记分标准
(一)《佳木斯信息》综合版或专报版采用的问题类、调研类信息,每条5分,采用的其它信息每条3分;
(二)《佳木斯上报信息》采用的问题类、调研类信息,每条5分,采用的其它信息每条3分;
(三)《佳木斯信息》网络版采用的信息,每条2分;
(四)《佳木斯信息》增刊采用的信息,标注“增刊信息”,每条3分;
(五)经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报送供市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或市政府领导需要某个方面情况的信息,标注“专送”,每条5分;
(六)各县(市)政府自行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采用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年底统一汇总、评分。
第五条 政务信息加分标准
(一)国务院信息载体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0分;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上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0分;省政府《政府领导参考》采用的信息,每条加8分;其它省级载体采用的信息每条加5分。
(二)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20分;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0分;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8分。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时批示的信息累计加分;一条信息被同一级政府多位领导批示的,只加分一次。各级领导批评类批示除外。
(三)采用信息分值与领导批示累积加分。
第六条 政务信息扣分标准
(一)对报送虚假错误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分。上述情况一年内出现两次,在通报批评的同时,取消全年评优资格;
(二)各单位约稿信息要按时上报,凡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每次扣5分,不报的每次扣10分;
(三)所报送信息出现数字、表述错误的,每条扣5分;
(四)所扣分数在年度累计得分中统一扣除。
第七条 政务信息报送质量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必须符合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
  (一)要全面反映客观事实和事态发展的全过程,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趋势,防止以偏概全。
(二)要及时报送信息,涉及的情况、数据要有时效性和可比性。反映的事件要真实可靠,信息中的数字和计量单位要准确、规范。
(三)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用词规范,要素齐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
(四)反映的情况、问题、思路、举措、经验、建议应当有新意。
第八条 市政府根据信息质量综合评价得分情况,按年度对信息报送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第九条 信息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息,严格遵守信息报送程序和报送格式要求,上报信息必须经本单位、本部门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批,问题类信息必须经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签批。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政务信息报送格式
政务信息报送格式 :

×××××××××(题目)

×××××××××××××××××××××××××××××××××××××××××××××××××××××××××××××××××××××××××××××××××××××××××××××××××××××××××××××××××××××××××××××××××××××××××××××××××××××××××××××××××××××××××××××××××。(正文)


单位名称: 报送时间: 联系电话:

签批领导: 信 息 员: 报省情况: 报送序号:

注:1、各单位报送信息要一事一报,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方式报送,文本标准:WORD ,电子邮箱: jmsxxk@163.com 。市政府办信息科传真:8680227,联系电话:8684043。
2、“报省情况”填已报或未报,由各县(市)政府填写,其他单位不填写;“报送序号”为本单位上报信息顺序号。